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校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电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电动车和摩托车集中登记和颁发电子通行证实体牌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读学生(2024届毕业生除外)、教职工、教师村住户、在校经营单位人员。一人仅限办理一个校园通行证。
二、办理标准
车辆应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电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之日前(2024年6月5日)取得交警部门制发的号牌,并提供下列相关凭证:
第一类:燃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即悬挂机动车牌的黄牌、蓝牌车辆)需提供本人与车型相符的驾驶证、行驶证。
第二类:悬挂蓝色临牌、绿牌的车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应为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有,电子行驶证打印纸质版)。
电子行驶证查询方式:关注海南交警公众号-服务-车辆业务-电动车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手机号即可查询车辆相关信息。其他省份的请查询当地交警或车管所公众号。
燃油摩托车可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发牌日期、机动车二维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等信息。
三、校内电子通行证办理流程
(一)填写纸质申请表
填写附件1申请表,如车辆非本人所有的,提供与车辆所有人关系证明,申请表需交至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线上实名登记信息
1.个人通过小程序(扫码下图)按流程完成信息登记工作,上传盖章版申请表、车身整体照、车后方照(照片需清晰可见车牌号)3张高清照片。校内经营单位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内归口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
2.集中登记时间自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7月5日止,请拥有车辆的师生员工和其他校内人员尽快完成电动车和摩托车网上实名登记。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在小程序登记信息后,学生车辆信息由运营公司初步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所在学院负责二次审核;在职教职工及家属由教职工本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中心负责审核,教师村住户由后勤服务集团(教师村物业)负责审核;校内经营单位人员由其管理单位负责审核;保卫处负责最终审核备案。
(三)线下安装牌照
届时校内将设立专门的服务点办理校园电子通行证。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办理标准”要求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版申请表原件、小程序审核截图纸质版自行前往服务点办理。现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为大家安装实体牌照。具体牌照安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21日下班前安排一至两名审核车辆信息的负责人进群(扫下图二维码),备注部门+姓名+联系方式。
有关电动车和摩托车登记通行管理的常见问题答复详见附件3。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欢迎致电(0898-88651869)或现场咨询(行政楼110-112室)。
五、温馨提示
实名制登记是实现校园电动车和摩托车精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集中办理电子通行证后,未悬挂电子通行证牌照的车辆将禁止进入校园。
请各单位务必告知每名师生员工和归口管理经营单位人员以及教师村住户。后续学校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和消防部门加大对校园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整治力度。